當時有消息稱,“微信、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”。這一消息還一度沖上微博熱搜。
2021年10月,中國人民銀行發布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對收款條碼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。
與此同時,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,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范做出具體規定,并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近日,央行有關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該說法系誤讀。
使用“碼牌”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,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(如微信、支付寶等)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,但消費者日常支付體驗和感受不會受到影響。
今年1月初,財付通在“微信支付智慧生活”公眾號在“騰訊微信支付關于收款條碼現行使用情況的說明”中表示,微信支付積極深入研究新規要求,經全面、充分評估客戶的支付需求,現就過渡期內的收款條碼使用情況予以說明:目前,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和商戶收款碼都能正常使用,日后若涉及相關調整,將另行通知。
業內人士表示,主要由于近幾年頻發“跑分”、“賭博”、“電信詐騙”等違法行為,同時,個人賬戶并不計入商戶經營資金,稅務方面可能存在“偷稅漏稅”的嫌疑。個人收款碼限制遠程收款功能后,可能變成動態收款碼,不再具備打印功能。如有掃碼收款需要,可申請特約商戶收款碼。